命运的一个小玩笑:拉沙德·刘易斯1979年8月在路易斯安那州出生时,没人觉得他会是现在这个样子——长着大前锋身高,身材纤瘦,像鹿一样轻快跑动,在NBA赛场射入三分球。1803年被美国人拿1500万美元换来的路易斯安那,如今还抵不上刘易斯一年的薪水;彼时路易斯安那的空气充杂着多种语言:西班牙语、印第安土著语、法语、英语。这片混血州在50年代产出了史上最杰出大前锋之一鲍勃·佩蒂,然后是卡尔·马龙,直至不世出的鲨鱼。此地所产的NBA球员,大多是血气充盈、肌体雄健、在球场上气冲斗牛的猛男,一方水土一方人,连刘易斯的令堂都是血气肝胆之辈:给儿子起名时,还念着当年的橄榄球怪物艾哈迈德·拉沙德,指望着借承了拉沙德之名的小刘易斯也可以当个兼具跑卫和外接手本事的壮汉。万没想到这小子忤逆不孝,自小就把皮彭奉为偶像。搬到德克萨斯州,去休斯顿的阿列夫·阿尔希克高中打球。经过德州强悍水土熏陶,却没养起来凶残暴戾、打落牙齿和血吞的脾气。早年间就有过些不怎样的绰号:“小家伙”、“小甜刘(SWEET LEW)”(!!!!)、“安静的人”、“冰”之类。行走江湖,名字可以出错,绰号总是反映人个性的。当然,直到他在1998年完成整季平均28分、12个篮板,而且讹传一场得过70分后,才有人将目光投注于他。 他的机会来自于1998年夏天的一系列比赛。先是在麦当劳全美高中生明星赛,他独砍28分,然后是魔术师篮球高中明星赛,27分9个篮板。球探们在场下互相递眼色:这小子还没满19岁,可已经长了可以在NBA打大前锋的身高;瘦固然是瘦,但跑动起来轻快灵巧,而且可以射三分。1998-99季乃乱世之秋,超音速负载着酒鬼文·贝克,难复往日荣光。但刘易斯却找到了机会。1999年2月9日,首次出场,4分钟内得了4分。四天后,他便首发。除却因伤休养的一个多月,在他的首季,他打了7次首发。不多,但作为一个二轮新秀,他比阿里纳斯幸福得多了。 2006-07季,刘易斯的合同年到来。与所有合同年球员一样:他的表演欲望爆涨。在阿伦伤停的12月,他一人担负起球队进攻。3月底阿伦提前结束赛季时,他完全接过了开火权。在明尼苏达,他面对KG不断突入内线,全场17罚16中,砍下35分。第二天去到丹佛,他面对甜瓜,毫不休息的急砍33分10个篮板。隔了两周,他全场三分10投6中,独得35分,在盐湖城干掉了爵士:这些数字在不断累积他签合同时的说话力度。结束赛季时,他场均22.4分:职业生涯以来最高。 他的职业生涯,如其绰号所认同,安静而细密。很少有人记得他已经打了9个职业赛季,却从没有——除了阿伦、佩顿受伤期间——担任过主攻手。他是个不错的射手,风格独特,但到他签下伟大合同前,仅此而已。唯一确认的是,他不会给球队带来麻烦。